发布时间👷♀️:2009-10-22
为严肃校纪👩🏽🦳,培养学生勤奋、严谨求实的优良学风,监考教师应加强管理👏🏽,严格要求学生,确保教学质量,特提出以下要求:
1.监考教师要在开考前贴好学生考号;认真作好考场的监督和检查工作,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🧑🦼➡️,保证考试顺利进行👫🏼,既要严肃认真🛞,又要注意态度和蔼
2.发考卷前清理考场,让学生将与考试有关的书包、教科书、笔记本🎢、复习提纲、纸条等放在指定地点(放在教室前的讲台👩🏼🎤、后面空的课桌上以及两侧的窗台上)🍤,不允许堆放在周围的课桌🧍🏻♂️、椅子上。未清理好考场前不能发考卷👮🏻♂️;逐个检查座位,书桌内不能留有任何纸张▪️。
3.宣读考场纪律🧟;
4.要求学生关闭BP机、手机;
5.清理完考场,发完考卷后🧗🏿♂️,认真检查学生座位及座位附近是否有教科书、笔记、纸条等,如在发考卷后的10分钟内发现,监考教师可帮助清理🧑🏽🦰,给予批评,检查完后如再发现即按作弊处理;
6.监考教师应集中精力监考,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,不得擅自离开考场;
7.考试期间应不断巡视考场,对有作弊迹象的学生及时口头提出警告,如不改正则按作弊处理。对带夹带作弊的学生,一经发现即按作弊处理。
8.为不影响其他学生考试🏺,如发现有作弊的学生,可不马上没收考卷🍡,允许继续答卷,但要向本人指出💱,并纪录作弊学生的学号、姓名等;
9.认真填写考场记录,凡发现有作弊学生🫷🏿,需填写考场记录一式两份(写明作弊学生的学号、姓名、作弊情节等),一份与考卷一并交教研室;一份交班主任,并附夹带等作弊证据。考试结束👰🏿♂️,须将违纪学生的情况报告夜大学负责教务工作的同志🎑,做好违纪学生的登记工作。
10.收卷后要认真清点考卷,核对是否与参加考试人数相符🏓🌊,防止丢失考卷。如发现缺少考卷🙋🏿♀️,应当场核对学生名单🤽♀️,查出未交考卷学生名单,记入考场记录🧑🏻🏭,也按考试作弊处理。
11.整理好学生考号卡✌🏽🧑🏼⚖️,交回夜大学教务处🛏。
监考人员要模范遵守考场纪律👱🏻,一视同仁,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🧎🏻♀️➡️,对营私舞弊者将严格处理。